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...

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计划(第一批)的公示

2015-01-06

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
安排计划(第一批)的公示

根据《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粤财工〔 2014 〕 362 号)以及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4 年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粤经信产业函〔 2014 〕 1533 号)等 有关 文件 规定,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 2014 年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。经企业自愿申报,各地级以上市、顺德区、财政省直管县等有关部门审核上报,专家评审等环节,拟 订 2014 年 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 安排 计划(第一批,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 20 15 年 1 月 6 日至 2015 年 1 月 14 日(共七 个工作日 )。如对下达计划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(产业发展处)、省财政厅(工贸处)反映情况。

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

201 5 年 1 月 6 日

(联系人: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符洁莹,电话: 020-83133267,传真: 020-83133324 ;

省财政厅 姚林,电话: 83170361 )

'

附件:

  • 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下达计划(第一批).xls
立即登录